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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符合規定者,得申請發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065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3,772元。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4 作業天數

  • 工作天30天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應計人口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公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當年度公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24,574元*1.5倍=36,861元)。

    三、應計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為1人時,合計未超過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四、應計人口之所有不動產合計未超過新臺幣732萬元。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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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大雅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廖小姐
  • 聯絡電話:(04)25663316#238
  • 最後更新日期: 202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