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記申請書。
二、寺廟登記表6份。
三、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房屋謄本等身分證明文件。
四、房屋使用執照
五、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六、土地登記(簿)謄本。
七、寺廟沿革之書面資料。
八、寺廟建物外觀照片。
九、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十、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私建寺廟免附)。
一、提供申請寺廟登記相關服務。
一、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