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
二、機關團體應備妥公函
三、申請機關團體大印、負責人及保證人身分證、私章
一、提供申請潭子區里活動中心租借使用服務。
一、機關團體應備妥公函,個人需持身分證至本所填妥「申請書」,經核准後繳交租用費、保證金(如屬長期性及長駐性使用者,需與本所簽訂「使用契約書」,惟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及里辦公處免簽訂使用契約書)始得使用。
二、除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外,申請免繳租用費者,應切結保證無營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