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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急難救(補)助調查表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為救(補)助原住民族緊急危難,落實照顧原住民族生計,提供申請服務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重大災害救助事件,於事件發生三天內,由各區公所主動派員訪視調查及辦理救助,同時以傳真方式向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報備,事後並應補齊應備證件完成救助手續。

    二、死亡救助、醫療補助及生活扶助事件,申請人於救助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各區公所於受理申請案件後,應填具急難救助調查表,並應於七天內完成訪視調查後,報請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救(補)助撥款事宜。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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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潭子公所-民政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韋里幹事
  • 聯絡電話:(04)25388699
  • 共用收件信箱:a49@taichung.gov.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2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