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正本1份影本2份
二、土地登記謄本
三、地籍圖登記謄本
四、實施地點土地位置圖
五、水土保持設施平面配置圖
六、切結書
七、身分證影本
八、土地使用同意文件
九、租賃契約之影本
十、現場照片
一、提供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服務。
一、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
一、應備證件詳細資訊,請詳見申請書檔案內附之申請書件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