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租佃爭議調解申請書(或委任書)
二、附繳證件諸如耕地租約、租金收據及相關之證件等,依其必要檢附之。
三、申請人申請時所附繳之申請書及有關證件應按他造當事人人數提出繕本。
一、提供耕地租佃相關爭議調解申請服務。
一、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