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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證明表格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免徵遺產稅、贈與稅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受理申請

    二、書面審查,如有不符→通知補件

    三、辦理會勘,須補正→通知補正;不符合→駁回退件

    四、核發證明書

4 作業天數

  • 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依實際申請土地筆數計算,第1筆500元,第2筆起以300元計算(詳情請洽土地所在之區公所)

    二、法律須知: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三、證明書每增加1份加收100元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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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1000531132956.doc
1000531132956.odt
1000531132956.pdf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龍井公所-農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鳳儀
  • 聯絡電話:(04)26352411#1147
  • 共用收件信箱:windy1228@taichung.gov.tw
  • 傳真:(04)26354222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