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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承辦機關:
    新社公所
  • 承辦人員或單位:
    (新社公所)農業及建設課-賴小姐
  • 貼心提醒:
    一、填具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書。
    二、檢附一個月內核發之地籍圖謄本正本乙份,使用影印本應加註「本影印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三、申請規費計算標準一筆地號新台幣20元整,每多申請1份多加20元。
    四、如需郵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妥郵票。
    使用分區申請書.pdf
    使用分區申請書.odt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8
  • 項目: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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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