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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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中心-活動中心
內部設備
  • 桌子
  • 椅子
  • 冷氣
其他設備 :
收費標準
  • 租用費 1000/時(4個小時為單位)
    冷氣使用費 4000/時(4個小時為單位)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8000
  •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8000
附註說明:
水電費(無空調):1000元/時(4小時為單位)
水電費(有空調):4000元/時(4小時為單位)
擴音設備:1000元/次
清潔維護費:2000元/次
場地使用管理維護費:5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