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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區藝文中心-戶外廣場(不含露天劇場之戶外園區)
內部設備
  • 桌子
  • 椅子
  • 冷氣
其他設備 :
收費標準
  • 租用費 4000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附註說明:
請參閱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依照「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舉辦文化活動者,得向文化局申請使用本中心場地。前項文化活動係指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舞蹈及講座等相關活動。但演藝廳以舉辦表演藝術活動或經文化局核准者為限。】

受理時間為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上班日(週二至週五,每天上午 8:30~下午 5:30)。
相關問題請洽04-23921122分機113施小姐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