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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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里活動中心-活動室
內部設備
  • 桌子
  • 椅子
  • 冷氣
其他設備 :
收費標準
  • 租用費 1000元/4小時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3000元
  • 租用費 200元/2小時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100元/次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3000元
附註說明:
一、場次性
1. 場次使用時間超逾4小時之限,以第二場次計費,依此類推。
2. 一次租用二樓層(含)以上者,以總租用收費打八折計算。
二、長期性
1. 長期租用費繳付方式分為:季繳、半年繳、年繳。
2. 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且每週必須使用一次以上(含)、須連續租用三個月以上。
三、其他:租用費得視實際狀況及使用範圍酌予調整,另特殊情形經里辦公處評估有酌減需求且於申請書詳述理由者,得酌減租用費或免收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