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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里活動中心-302教室
內部設備
  • 桌子
  • 椅子
  • 冷氣
其他設備 :
收費標準
  • 租用費 1800元(日);2000元(夜)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2000元
  • 租用費 120元/小時
    冷氣使用費 100元/小時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擴音設備
    清潔費
    其他
    保證金 2000元
附註說明:
規定事項:
一、場次性
1. 場次使用時間超逾 4 小時之限,以第二場次計費,依此類推。
2 連續使用六場次(含)以上 ,全部租 用費得予 5 折計費。
3. 場次使用時間之日、夜時段,每日以 18 時為分界。

二、長期性
1. 長期租用費繳付方式分為:季繳、半年繳、年繳。
2. 每月使用時間 50 小時以上- 9 折計費, 60 小時以上- 8 折 計費, 70 小時 以上- 7 折 計費,80 小時以上- 6 折計費, 90 小時以上- 5.5 折計費, 120 小時以上- 5 折計費。
3 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少於兩小時、且每週必須使用一次以上(含)、須連續租用三個月以上。

三、其他
1. 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 礙 、兒童等非營利社團, 酌減 其租 用 費 (不含接受補助單位 應檢附「活動計畫書」、「立案證書」影本及「切結書 」等資料 )。
2. 長駐性使用費之訂定,本所視實際情況個案議訂。
3 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 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 狀,如未清潔場 地得扣 用 保證金做為清 潔費。
4.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