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使用「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線上預約功能,在使用本功能之前,請您務必詳閱下列說明:
- 網路預約請於預約日前3天(下午3時前)至前30天完成申請,例假日申請請於預約日前3天至前30天完成申請。
- 網路受理預約項目及預約時段係由各機關自行設定開放,如欲查詢受理預 約項目,請點選「線上預約」 或 逕洽各機關電話聯絡。
- 查詢各項申辦案件之申請人、應備證件、注意事項、規費及受理機關,請點選「申請說明」。
- 為利各機關與您聯繫,請填寫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
- 如欲取消案件,請於以電話聯繫預約之機關。
- 每人每天僅可預約1個時段,經預約成功而未至申請機關辦理,逾3次以上者,將於6個月內暫停線上預約申請之服務。
- 預約經確認後,凡超過預約時間15分鐘以上,取消預約,請重新現場取號等待。
- 辦理申請案件中,若為CA申辦項目,須先使用您的憑證進行驗證,始可使用「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所提供之網路申請服務。
- 利用「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網路申請服務,如未依受理機關約定,於一定期間內補足申請案件所需證明文件時,申請人同意受理機關得註銷該申請案。
- 申請人於辦理案件申請時同意詳填聯絡電話及住址等通訊資訊,以利資料處理和郵寄作業進行,若因申請人未填寫個人通訊資訊或資訊填寫錯誤致受理機關無法正確完成申請案件處理時,該申請案件延遲處理或無法處理之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 申請人用「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網路申請內容之傳訊,如經不可抗拒之外力(如斷電、斷線、網路傳輸壅塞等)干擾而導致傳送時間延遲,甚或無法接收、傳送致影響申請人權益時,各受理機關不負任何責任。
- 申請人使用本網路申請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臺中市政府得終止其使用,並由申請人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 (1) 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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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因本同意書第5點之規定而終止其「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辦理申請案件權利時,得提出申訴,如經「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系統管理機關調查認為有理由時,得恢復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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