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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提供或閱覽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相片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事故發生5日後,至本局為民服務系統線上申請提供或閱覽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相片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請至本大隊「道路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申辦

4 作業天數

  • 一、可申請日計算:事故資料可申請日期,以事故發生隔日起算。 二、取件日期計算:以申請完成隔日起算,配合交通大隊櫃台   上班時間,預定取件日為假日時,則順延至上班第一天為取件日。 三、取件期限:自預定取件日起算,30天內。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申請成功後,系統會產生1組申請編號及密碼,請您妥善保管(本局無法得知您的申請密碼且無法補發),該編號及密碼可供您日後查詢申請資料之處理狀態,並為領件之憑證。

    二、為響應節能省碳,相片僅提供現場閱覽,如您需備份相片電子檔,請自備空白光碟。

    三、當事人無法親自領件而須委託他人辦理者,領件者應攜帶當事人及領件人之身分證正本與申請編號及密碼,以及具當事人簽認之委託書。

    四、因資源有限,本系統僅提供每案每位當事人線上申請2次,如您須要現場圖與研判表,請於事故7日後一併申請。

    五、如您於預定取件日期30日後仍未領件者,系統將自動關檔不再受理您的領件,請您至原處理單位或交通大隊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6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承辦人員或單位:事故處理組
  • 聯絡電話:(04)23274275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