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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設置」申請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如需【設立救護車】,請備齊應備文件後親自或委託代理人駕駛救護車至本局查驗相關設備,待取得本局函發之核可公文後,始能設置救護車。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聯繫本局承辦同仁預約救護車驗車。

    二、驗車當日攜帶救護車設置申請書、相關附件與規費至本局辦理救護車設置事宜。

4 作業天數

  • 4日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備公文-申請書-檢查救護車-本局審核-符合規定-收件掛號並回覆核准函

    二、備公文-申請書-檢查救護車-本局審核-不符合規定-補件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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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黃小姐
  • 聯絡電話:(04)25265394#3241
  • 共用收件信箱:hbtcm00407@taichung.gov.tw
  • 傳真:(04)25278953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