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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岡區衛生所民眾陳情案件申請

1 服務內容

  • 一、為確保民眾權益、提升公務服務品質,民眾得經由陳情向衛生所提出行政興革的建議、行政法令查詢、行政違失舉發或行政上權益的維護。

    二、民眾可經由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線上提出陳情,或下載石岡衛生所陳情事件處理表填寫後,至衛生所臨櫃提出即可。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六款規定: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簽報機關首長同意不予處理:

    (一)、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之下列事由:

    1.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

    2.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

    3. 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

    (二)、經查證所留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為偽冒、匿名虛報或不實。

    二、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款規定:對同一陳情人持續或大量陳情案件,如認為顯有耗費機關行政資源之虞者,得查明相關情事,經會簽研考會,簽奉市長同意後,不予受理。

    三、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個日曆天,其期限之起算均自收文次日起算;計分為下列三類:  

    (一)第一類:檢舉類,處理期限十四個工作天。

    (二)第二類:非檢舉類,處理期限六個工作天。

    (三)第三類:簽奉市長核准之專案列管案件,處理期限三十個日曆天。

3 作業天數

4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1. 非台中e指通會員:可使用登錄案件時所填寫之電子信箱及查詢密碼查詢,至市府陳情平台【案件查詢】功能查詢案件進度。

    2. 致電1999案件:可使用1999話務人員提供之案件編號及民眾所留電話查詢,至市府陳情平台【案件查詢】功能查詢案件進度。

    3. 台中e指通會員:若是登入台中e指通會員所錄案的案件,可在登入台中e指通會員後,至市府陳情平台【我的案件】功能查詢案件進度。
    透過陳情整合平台登錄之案件,於機關回覆信(E-mail)中將提供滿意度調查連結,供民眾填寫。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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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衛生局-石岡衛生所
  • 承辦人員或單位:詹小姐
  • 聯絡電話:(04)25721887#30
  • 傳真:(04)25722692
  • 詳細位置:422205 臺中市石岡區石岡街6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