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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糾紛裁決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郵寄或親自辦理

3 作業天數

  • 90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申請人檢同應備文件至秘書室收文。

    二、承辦人員審理文件是否完備。

    三、繳交裁決費。

    四、函轉環保署審查。

5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環保局-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孟如
  • 聯絡電話:(04)22289111#66127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