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列管送審。應含文件:廢清法規定文件內容格式、B5類餘土應檢附本市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申報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之文件(未產生者免附)
二、環保局審查業者申請文件有無分類產生餘土B5類。若有需先送至都市發展局/工程主辦單位做B5類餘土完成處理文件審核(約須3-5工作天)
三、環保局對解除列管文件審查
四、環保局現場查核廢棄物清理是否完妥。若無廢棄物清理完妥後再行複查解列。
五、廢棄物數量是否合理或流向清楚。若無廢棄物數量合理或流向清楚後再行複查解列(數量低於原廢清書數量10%以上,提出佐證文件。)
六、保環局解除列管核准函核發
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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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04-1營造業解除列管送審文件審核流程.doc |
範例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