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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變更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土地權利登記後,管理人或管理機關有變更,向登記機關申請或囑託管理者變更登記。

    二、依主管機關核准函或管理人資格證明辦理管理機關或管理人變更登記。

    三、登記完畢後管理人或管理機關即變更。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案件申請。

    二、承辦員進行審查。

    三、審查通過即完成登記。

4 作業天數

  • 祭祀公業、寺廟2天;公有土地1天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權利人或其代理人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二、計費方式:書狀費以張計價,一張80元

    三、繳費方式:臨櫃

    四、繳費期限:收件後隨即繳費

    五、跨所申請:可於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

    六、下列書證謄本倘經民眾授權,且得以系統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七、人民申請案件除需使用印鑑證明者,申請人(以自然人為限)於申請書簽章時,得以簽名代替印章。

8 去哪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