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1.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及護照影本。
2.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影本。
三、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申請者檢附)。
一、所有權人為向國外機關(構)提供財力證明,或外國機構團體為向其總公司呈報在臺總資產等需要,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
一、收件。
二、領件。
一、所有權人。
二、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