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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物遺贈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登記名義人死亡,以遺囑聲明遺產遺贈予他人,向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

    二、依遺囑所載由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清理人或遺產管理人會同受遺贈人辦理登記。

    三、登記完畢後所有權移轉予受遺贈人。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收件及計費: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及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規定檢附文件後,至地政事務所收件櫃台辦理收件及計費。

    二、審查:登記案件於地政事務所受理後,審查人員審核案件所附文件內容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審查無誤後即可准予登記。

    三、發狀與領件:登記程序完成,如有需繕發新權狀案件者,則依土地登記規則第65條規定列印新狀或就原書狀加註。

4 作業天數

  • 5日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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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地政局-龍井地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第一課
  • 聯絡電話:(04)26367150
  • 最後更新日期: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