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
二、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影本
三、身分證明文件
一、贈與或自益信託土地經納入遺產總額,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變更前次移轉現值為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現值,若要變更應填寫此申請書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一、填妥申請書後簽章,連同應備證件送交地政事務所收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