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用電場所電氣事故報告表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用電場所發生事故,致影響供電系統者,應填報用電場所電氣事故報告表送地方主管機關及電業營業處所備查。

3 作業天數

  • 7 日(工作日)

4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用事業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公用事業科
  • 最後更新日期: 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