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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中低收入住宅租金補助申請書表(一致性)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設籍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成年之原住民

    二、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年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

    三、全家人口為一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以下同)250萬元,每增加一名人口,每一人口不得逾25萬元,以此類推

    四、家庭所有之不動產合計金額未超過650萬元。但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計算

    五、未接受政府安置於國宅或安置住所、平價住宅;未借住、配住公有住宅、宿舍

    六、當年度尚未接受臺中市政府其他機關辦理相關租屋補助者

    七、於本市轄內有承租房屋事實者

    八、房舍之出租人不得為申請人之三等親內之親屬

    九、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親屬於本市境內均無其他自有住宅。惟房屋座落於本市原鄉地區(和平區)不在此限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填妥「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經濟弱勢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申請表」後,送至(郵寄或親送)戶籍地之區公所民政課承辦人員

4 作業天數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查及經費核撥,惟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

6 去哪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