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印章。
2、代辦人:身份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印章。
1、申請對象:針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未註明符合行動不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休閒文康活動必要陪伴者、復康巴士A、B者,得提出申請
2、申請窗口:臺中市任一區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