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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學習再適應

1申辦項目介紹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最長3個月基本工資的補助與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機會,協助穩定就業。

    協助就業弱勢者(簡稱個案)就業準備與就業適應,透過民間團體或事業單位(簡稱用人單位),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使其重返職場。

    申請方式詳情請參閱 https://www.eso.taichung.gov.tw/974523/post

2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承辦機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
  • 承辦人員或單位:豐原站 04-25271812;沙鹿站 04-26231955;臺中站04-22225153
  •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傳真:(04)23553140
  • 詳細位置:(豐原站)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沙鹿站)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臺中站)臺中市中區市府路59-1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