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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結婚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適用法條:民法、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二、申請人:1.協議終止結婚: 當事人雙方、2.判決終止結婚: 當事人之一方(雙方均不申請時可由利害關係人申請)、3.受委託人(協議終止結婚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

    二、戶所審核

    三、審核無誤受理登記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協議終止結婚,應向戶政機關為協議終止結婚之登記始生效。

    二、未成年人協議終止結婚,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請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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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民政局-東區戶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東區戶政
  • 聯絡電話:(04)22200209
  • 共用收件信箱:82000@taichung.gov.tw
  • 傳真:(04)22229301
  • 詳細位置:401253臺中市東區和平街61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