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法條:民法、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二、申請人:1.協議終止結婚: 當事人雙方、2.判決終止結婚: 當事人之一方(雙方均不申請時可由利害關係人申請)、3.受委託人(協議終止結婚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
一、協議終止結婚,應向戶政機關為協議終止結婚之登記始生效。
二、未成年人協議終止結婚,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請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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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終止結婚協議書(中英文對照).pdf 終止結婚協議書.doc 終止結婚協議書.odt 終止結婚協議書.pdf |
範例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