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檔案應用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人申請檔案應用,應填具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所提出申請。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閱覽、抄錄及複製(以下簡稱應用)檔案,應填具申請書,並得以臨櫃、郵寄、線上申辦方式向本所提出申請。

    二、本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將准駁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若有不符規定程式或資料不全者,應通知申請人7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其有補正資料者,准駁之30日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三、申請人應依約定時間至本所應用檔案,並出示『檔案應用申請准駁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完成登記程序後,始得應用檔案。

    四、申請人於檔案應用完畢歸還後,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向本所繳納費用。

4 作業天數

  • 22 日(工作日)

5 是否須電子繳費

  • 承辦機關:民政局-南區戶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姚小姐
  • 聯絡電話:(04)22627887
  • 共用收件信箱:84000@taichung.gov.tw
  • 傳真:(04)22629128
  • 詳細位置: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1樓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