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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案件陳述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訴交通違規案件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民眾可至本處窗口櫃台、傳真、郵寄及線上等管道辦理交通違規案件申述。

    二、自接獲申訴案件起,先行審查資料是否齊備(若不齊備,將通知民眾補齊資料),若資料齊備,本處將於6天內發函至原舉發單位查證。

    三、申訴期間,將依據民眾申訴的日期,以系統凍結罰鍰,民眾無須先行繳納;俟查證結束後,本處將回函答覆其結果,如果仍需要繳款,本處將給予30日的繳款寬限期,依申訴當時的罰鍰金額繳納結案。

4 作業天數

  • 視舉發單位查證時間而定,一般約30-45天會回覆。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行政訴訟應於收受裁決書後法定30日不變期間向法院提起,上述30日不變期間不因提起申訴而得以順延,另未提起申訴亦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起訴狀(交通裁決事件撤銷訴訟)下載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71-912865-58bbf-1.html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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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交通局-交通裁決處
  • 承辦人員或單位:交通裁決處申訴課
  • 聯絡電話:(04)25152535#9
  • 傳真:(04)25155557
  • 詳細位置: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