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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藝術科】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類活動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件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時間:每年分二期申請,3月1日至15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當年7月至12月所辦理之活動;9月1日至15日(以郵戳為憑),受理次年1月至6月所辦理之活動,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3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親自臨櫃交付

    二、掛號郵寄交付

  • 承辦機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林小姐
  • 聯絡電話:(04)22289111#25221
  • 傳真:(04)23714756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