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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區區公所檔案應用申請&線上預約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檔案法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以來,已賦予人民具有申請應用檔案之權利,民眾或機關團體得依相關規定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檔案應用,應填具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備妥應備文件,以臨櫃(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方式向本所提出申請

4 作業天數

  • 本所受理申請後,若有不符規定或資料不全者,以書面通知申請人7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未完補正,逕行駁回之。 本所對於申請案件之准駁,應自受理日起30日內為之,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須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完成補正日算起。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限制開放檔案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需提憑利害關係相關佐證資料),如委任方式者,須填具委任書。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分有應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應採「分離原則」,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二、收費標準請依據本所官網-檔案應用專區(https://www.central.taichung.gov.tw/831798/Nodelist)

7 是否須電子繳費

  • 承辦機關:中區區公所-秘書室
  • 承辦人員或單位:檔案管理人員
  • 聯絡電話:(04)22222502#502
  • 詳細位置:臺中市中區成功路300號3樓
  • 最後更新日期: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