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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徵兵處理申請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臨櫃辦理

3 作業天數

  • 14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暫緩徵兵處理於原因消滅時為止。但第四款以三年為限,第五款以三個月為限。第五款如屆滿期限有特殊原因發生,仍須繼續暫緩徵兵處理,經司法機關證明屬實者,得依前項規定,再申請暫緩徵兵處理。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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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4439bba7.doc
4439bba7.odt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中區公所-人文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人文課
  • 最後更新日期: 201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