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申請發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
(二)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三)未接受政府補助收容安置。
(四)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標準: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13
流程圖 |
02-應備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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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01-社會救助調查切結書.pdf 01-社會救助調查表(改).pdf 社會救助調查表(2019最新版 彤).odt 補助相斥告知單.odt |
範例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