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br>設籍臺中市有走失之虞者﹝需有智障、自閉症、失智症或精神疾病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 診斷欄位註記【6】【10】【11】【12】【13】等任一項者;或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福利部評定合格之醫院診斷證明書;或報案走失紀錄;或持重大傷病卡(需符合智能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精神疾病等任一項);或失智症評估量表(CDR)﹞。
二、補助金額:免費發給愛心手鍊一副。
流程圖 |
02-愛心手鍊申請標準作業流程圖.jpg |
---|---|
申請書 |
愛心手鍊應備文件一覽表.docx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愛心手鍊申請表.pdf |
範例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