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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三七五租佃調解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時,應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耕地 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立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 處;不服調處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移送該管司法機關, 司法機關應即迅予處理,並免收裁判費用。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時,應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耕地 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立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 處;不服調處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移送該管司法機關, 司法機關應即迅予處理,並免收裁判費用。

4 作業天數

  • 收受民眾案件至完成、或收受民眾案件至民眾取得相關文件為止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出租人與承租人

  • 承辦機關:沙鹿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農業及建設課
  • 聯絡電話:(04)26634233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