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報備書及申請報備檢查表,詳如附件一、附件一之一。
二、臺中市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四、建物登記簿謄本(影本)。
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格式如附件二。
六、未能召開會議者,請檢附至少2份推舉書(可自我推薦,詳如附件四之一)及推舉公告(詳如附件四),公告十日以上並附公告現場照片。
七、規約
八、委託書(非申請人本人辦理須檢附)
九、以上資料一式2份(歸檔不退還),逐頁蓋妥管理負責人印信及管理負責人私章,送本所二樓農業及建設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