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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臨櫃辦理、或郵寄申請。(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7樓,藝術銀行樓上;電話:(04)2225-2068;傳真:(04)2225-2117);辦公時間: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3 作業天數

  •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9條第1項:「鑑定案件應自受理之翌日起二個月內鑑定完竣,並將鑑定意見書通知申請人或移送囑託機關,並以副本連同鑑定意見書抄送相關鑑定委員會各委員、憲警處理單位、各當事人及關係人。」及同條第2項:「因特殊事故,未能於前項期限完成鑑定者,得予延長,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並通知申請人、移送或囑託機關。」。

4 是否須電子繳費

  • 承辦機關:交通局-車鑑會
  • 承辦人員或單位:車鑑會
  • 聯絡電話:(04)22252068
  • 最後更新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