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單下載
一、除結婚登記外,初、補領國民身分證、改名、印鑑登記、變更及註銷,非辦公日便民服務時段為週六上午9時至12時。(請依戶政事務所告知之時間為準)
二、預約確認後請依該日期及時間準時到達,如逾30分鐘者,即主動取消預約服務。如預約後欲變更或取消,應於預約日前1個辦公日下午3時前告知,無故不到且未向戶政事務所取消預約者,將不再提供本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