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表及相關附件需 1 式 2 份,影本需蓋大小章。
一、貴公司或商號拿到本局同意許可函後,依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自接獲本函之日起二個月內向本府經濟發展局辦理商業登記,及加入本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並於完成登記及加入公會後15日內,將臺中市政府核准殯葬禮儀服務業許可登記表(隨函檢附)及證明文件影本送本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備查(本項程序完成後始得營業)。
一、請至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網站/便民服務/申請書表下載/類別/殯葬禮儀服務業殯葬經營申請/經營許可申請文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