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物合併分割測量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辦理建物合併,應以辦畢所有權登記、位置相連、構造相同及供同一使用之建物為限。所有權人不相同之建物申請合併時,各所有權人之權利範圍,除另有協議外,應以合併前各該棟建物面積與各棟建物面積之和之比計算。申請建物合併,應填具申請書檢附合併位置圖說及權利證明文件。設定有他項權利之建物申請合併時,應檢附他項權利人之同意書。(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90條)

    二、辦理建物分割,應以已辦畢所有權登記,法令並無禁止分割,及已經增編門牌號或所在地址證明,且其分割處已有定著可為分隔之樓地板或牆壁之建物為限。(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88條)申請建物分割,應填具申請書檢同分割位置圖說、戶政事務所編列門牌號證明及權利證明文件為之。建物為共有者申請建物分割時,應檢附協議書註明其取得建物之權利範圍。經法院判決分割者,依法院確定判決辦理。(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8條)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送件

    二、地政事務所書面審查

    三、實地勘查

    四、成果核定

    五、結案

4 作業天數

  • 15 日(工作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權利人或其代理人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二、計費方式:1、建築改良物測量費用以每建號每五十平方公尺為計收單位,不足五十平方公尺者,以五十平方公尺計。2、建物分割複丈費:按分割後建號計算,每單位以新台幣八百元計。3、建物合併複丈費:按合併前建號計算,每單位以新台幣四百元計收。

    三、繳費方式:臨櫃

    四、簡化書證項目: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已得免提出。2、網路ATM線上繳費。

  • 承辦機關:地政局-太平地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太平地政
  • 聯絡電話:04-23933800
  • 詳細位置: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