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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地政-繼承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被繼承人(土地登記名義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其繼承人應辦竣繼承登記,並按民法規定應繼分申請之登記。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詳附件繼承登記流程圖

4 作業天數

  • 5天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全體繼承人(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者除外)

  • 承辦機關:地政局-東勢地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小姐
  • 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20
  • 共用收件信箱:dsland0001@gmail.com
  • 傳真:04-25876171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