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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器具補助申請表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第一階段申請】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身心障礙證明。

    二、【第一階段申請】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三、【第一階段申請】三個月內評估報告書或專科醫師相關診斷證明書 (如申請項目為免評估項目或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則無須檢附)。

    四、備註:如購買輔具為須評估,請先逕洽臺中市南區輔具中心:04-24713535

3 作業天數

  • 30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交付方式:公文通知

    二、受理及初審:社建課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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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4447a1cc.doc
4447a1cc.odt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中區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社會課
  • 最後更新日期: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