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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應備證件第二、三項得檢附影印本,但應由建築師蓋章。

    二、消防竣工查驗案件掛件,所附資料一份正本即可。俟竣工查驗通過後,資料整理及製作竣工圖,一式兩份(如有危物場所需增加一份)及光碟乙片送本局。

    三、室外儲槽竣工查驗時,應檢附依據耐震、耐風壓計算之相關施作強度重點照片,並經監造人(或專業技師)簽證。

  • 承辦機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曾先生
  • 聯絡電話:(04)23811119#464
  • 傳真:(04)23820629
  • 詳細位置: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4樓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