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醫院診斷證明書、評估報告表
三、本人印章及受委託人印章
四、學生在學證明文件(義務教育階段免附)
五、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准後同意補助核定函影本
六、核定日起六個月內之購買輔助器具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正本(須註明輔具廠牌、型號)
七、委託書及受託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尚無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
八、切結書及印章
九、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十、其他證明文件:輔具補助基準表所定各補助項目之診斷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
十一、申請特製機車或汽車、機車改裝者,應附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須經發照機關加註使用特製車類等字樣)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
十二、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者,應檢附施工前後照片、改善項目及規格說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十三、學生在學證明文件
一、臨櫃辦理
一、申請->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核->核可->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