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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書報表單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依「臺中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預估參加或聚集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之活動,應依本自治條例向執行機關報備或申請許可。

  • 承辦機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賴先生
  • 聯絡電話:(04)23811119#457
  • 共用收件信箱:piyali@mail2000.com.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20/08/05